延熙九年,十六岁的冯令看到一母同胞的阿姊与太子出双入对,羡煞旁人。
反正十六岁的少年郎君是羡慕了,终于再也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青春躁动。
于是向自己的大人委婉地提出,想要一个陪侍丫头。
要求不高,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有些卑微。
卑微到这个陪侍丫头可以是胡姬——如果会跳胡舞那就最好不过了。
谁料到大人直接就拿书简砸自己,还叫自己滚。
这简直就是不讲道理!
梅姨跟随大人的时候,大人的年纪也正好是十六岁吧?
所以凭什么十六岁的大人就能有蛮女陪侍,十六岁的自己想要个胡姬陪侍就只能滚?
本想要得到父爱的冯二郎,非但不能如愿,反而有种痛失父爱的感觉。
十六岁的少年郎累觉不爱,无比心塞。
走出书房后,看着开始暗下来的天幕,冯二郎只觉得这个天空,正如自己灰暗的心情。
而此时的冯大司马,根本没有心情去管十六岁少年郎的青春伤痛。
当然,就算他知道了,也懒得去理会——妈的老子十六岁的时候,就已经跟诸葛老妖谈笑风生,指点江山了。
甚至在跟诸葛老妖拉扯个有来有回的同时,还能顺便拐个女保镖,再哄个小萝莉,手拿把掐。
你小子真要为了这点丁丁大的事要死要活,不用老夫出手,镇东将军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。
真要不思长进……老夫的儿子虽然不算太多,但肯定也不算太少。
秋日的最后一个月很快过去,时间来到了延熙九年的十月。
冯大司马在十月的某次朝会上,给大汉天子上了一本奏表,名曰——史称,用以区别丞相的和。
臣永言:
先帝深虑汉、贼不两立,王业不偏安,故托丞相以讨贼也。
以先帝之明,量丞相之才,纠大汉志士,幸得天之佑,将士浴血,多经苦战,方能收复两京。
陛下虽还于旧都,然汉室犹不过复天下三分而已。
贼据河北,有残害之心;逆占东淮,有僭越之举。
丞相鞠躬尽瘁,呕心沥血,憾逝长安,非不自惜,顾王业不可得偏安,故冒危难,以奉先帝之遗意也。
彼时陛下与丞相托臣而弗疑,臣临危受命之日,寝不安席,食不甘味,恐负陛下与丞相之托。
今贼既失于西,又内讧于东,兵法乘劳,此进趋之时也。
谨陈其事如左:……
大汉天子览表曰:
大司马慨然道:
忽见臣列中有镇北大将军,领兖州刺史,平阳县侯裴潜站出来奏曰:
作为关东利益集团在大汉朝堂上的代言人,裴潜这个时候站出来,很明显是意在棉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