芳汀觉得人生已经没有活头了。
在偷听到自己的雇主,史密斯夫妇在书房中的密谈后,她不知怎么就下定了决心,抓起裁纸刀藏入自己的袖子,然后夺门而出。
离开史密斯家后,芳汀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。
当初一来到丰穗城,她就直接受邀来到史密斯家,做家庭教师,假期也很少外出。
虽然已在这个城市待了一年多,但她仍对这个城市的街道感到陌生。
刀已经拿到手了,如果要自裁的话,她应该再找个僻静无人的地方,不然会遭人阻扰。
可若是太偏僻,她又担心死后不被人发现,遗体或许被野狗拖走并破坏。
想到那凄凉场景,她又有些害怕。
可是我已经不想活啦。
芳汀这样告诉自己。她徘徊在城市的街道上,漫无目的地游荡。不知怎么的,脚步将她带到了红松林街。
这是她来过一两次的地方。她曾陪着史密斯夫人过来这里取对方预定好的首饰。
她曾怀着隐隐的艳羡,心想,史密斯夫人已经不年轻了,如果那翡翠项链由自己来佩戴,会更好看些。
她只是暗中这样想过。
但史密斯先生也是这样赞誉她的。
当史密斯先生真的拿出同样的项链,并递给她的时候,悲伤和恼怒同时冲刷了她的心灵。
我不是为了这个才……她曾这样辩解过。
史密斯先生当时安抚愤怒的她,并对她报以微笑。
芳汀现在才明白,史密斯先生并没有相信,也没有不相信,他只是,完全的不在乎。
事已至此,我无路可走了。
芳汀绝望地想。她握着袖中的刀,然后忽然又想到,在死之前,我该去把那家店里的那对珍珠耳环买下。我的积蓄足够了。我已不再清纯天真,但我仍可以拥有清纯天真的它。
挥霍,放纵,她此前从未感受过这种欲望,但在将死之际,她忽然想要品尝。
反正钱对我来说也已经没有意义啦。
怀着这种异样的松快感,她去了首饰店,交出自己的积蓄,要求店员给自己穿耳洞,然后打开店员小心翼翼捧过来的首饰匣,将那对珍珠耳环直接给自己戴上。
芳汀离开了首饰店,没去在意路上又撞见了谁。
耳环随着她的脚步在摇曳,鲜红的血珠顺着耳垂滴落下来。但得到了新首饰的她感觉自己充满了力量。
她走到红松林街外的小河边,在桥头停下。
河中的睡莲似乎在召唤着她。
芳汀很自然地想到,刀太痛了,我可以投水。
就这样顺着波浪起伏,或许会像是没入母亲的臂弯,碧瑙河会将自己的遗体送回家乡。
家乡。
这个词对她的诱惑太大了。芳汀凝视着水面,情不自禁往前移了两步。
河水温柔推动的波浪,令她感到一阵头晕目眩。就像是人站在高处往下看时,会觉得晕眩一样。
她扶着额头,身体摇晃着,几乎就要跌落下去。
但一把脆生生的嗓子,打断了她的状态。
“你好,能帮我一个忙吗?我找不见我妈妈了。”
芳汀用力地闭上眼睛再睁开,然后侧脸望去,一个将白色卷发扎成团子状的小女孩正站在自己身旁,看起来大概九岁,还是十岁的样子?
芳汀莫名觉得对方有点眼熟,但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。
她的意识还泡在自己沼泽般粘稠深重的情绪里,一时拔不出来。
“我找不见我妈妈了。”那个小女孩哀求地重复了一遍。
这声音此时才真正传到了芳汀心中。